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用途之一是物質的鑒定,主要是用來測量待測的未知或者已知的物質對可見光的吸光度,並且同時的進行定量分析。用途之二是進行待測物質和標準物及標準圖譜對照的分析。用途之三是用來比較某種物質比較大的吸收波長吸收係數一致性。用途之四是進行物質的純度檢驗。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用途之五是用來推測化合物的分子結構以及其構成等。用途之六是判定絡合物的組成測定。
A.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原理: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工作原理:基於(yu) 朗伯-比耳(Lambert-Beer)定律,即物質在一定濃度下的吸光度與(yu) 它的吸收介質的厚度呈正比。
通常表述為(wei) :當一束平行的單色光通過某一均勻的有色溶液時,溶液的吸光度與(yu) 溶液的濃度和光程的乘積成正比,其數學表達式如下:
A=-lg( It/I0 )= - lgT= =εbC
式中,A 為(wei) 吸光度;I0為(wei) 入射的單色光強度;It為(wei) 透射的單色光強度;T為(wei) 物質的透射率;ε為(wei) 摩爾吸光係數(L·mol-1·cm-1);b為(wei) 被吸收層厚度(cm),即比色皿的光程;C為(wei) 物質的摩爾濃度(mol·L-1);
B.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常見應用: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廣泛應用於(yu) 製藥、醫療衛生、化工、能源、機械、冶金、環保、地質、食品、生物、材料、農(nong) 業(ye) 、林業(ye) 、漁業(ye) 等行業(ye) ,在高等教育、計量科學和科研院所中的教學、科研領域,以及生產(chan) 中的質量控製,原材料和產(chan) 品檢驗等各方麵發揮著重要作用,是理化實驗室常用的分析儀(yi) 器。
C.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光譜範圍:
常見的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波長範圍為(wei) 190-1100 nm。通常所指的可見光譜範圍為(wei) 400-700 nm,是指被人眼能感知到的光譜範圍,200-400 nm為(wei) 紫外光譜範圍。一般,在可見區測試的樣品必須是有色物質。
D.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具體(ti) 應用如下:
1)核酸、蛋白濃度測量以及細菌生長濃度測量。
2)食品、水質、合金等樣品中的金屬元素(如鐵、錳、鎘、銅、鋁等)及非金屬元素(如矽、磷/磷酸鹽、硝酸鹽、硫酸鹽、氟化物等)分析。
3)與(yu) 其他分析儀(yi) 器聯用,並進行定性分析,如有機化合物的分析、藥物分析。常見的 分析手段如:與(yu) 標準物及標準圖譜對照;比較大吸收波長吸收係數的一致性。
E.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的使用方法:
1)溶液裝入比色皿約2/3高度處為(wei) 宜;盡量避免氣泡的產(chan) 生;若溶液殘留在比色皿外壁,應及時擦拭幹淨(先用濾紙吸幹,然後用擦鏡紙輕拭光麵);對於(yu) 易揮發的樣品,建議使用比色皿蓋;盡量避免沾汙樣品架,否則應及時擦去樣品架上殘留液體(ti) 。
2)比色皿使用完畢應及時清洗,並用適當的方法清洗,若清洗不當或沒有清洗幹淨,也會(hui) 影響測量結果的準確度和穩定性。
3)測試過程中,若某一光源不用,可選擇將其關(guan) 閉,以延長燈的使用壽命;儀(yi) 器不用時,請及時關(guan) 機、並拔掉電源插頭,以防止雷雨天氣可能造成的損壞。
4)請勿擅自拆卸儀(yi) 器外殼和內(nei) 部零部件,尤其是光路結構部分,切勿隨意鬆動其緊固螺釘和螺母;請勿隨意觸碰各光學表麵(包括光源),以免影響儀(yi) 器的正常工作、甚至造成人為(wei) 損壞。
5)保持儀(yi) 器表麵和工作環境的清潔;杜絕使用汽油、乙mi等有機溶液擦拭儀(yi) 器外殼;儀(yi) 器不用時可用防塵罩進行防護。
6)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應避免長期不用,建議定期開機確保其能正常運轉;溫、濕度較高的地區應特別注意防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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